10月9日,稀土永磁概念股集体发力。截至记者发稿,安泰科技(000969.SZ)涨停,金力永磁(300748.SZ)大涨12.48%,包钢股份(600010.SH)、北方稀土(600111.SH)涨超8%,中国稀土(000831.SZ)、厦门钨业(600549.SH)、盛和资源(600392.SH)、广晟有色(600259.SH)等多股均迎来不同程度的拉升。
消息面上,商务部10月9日发布2025年第61号和第62号公告,分别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及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在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中,商务部称,境外组织和个人(下称“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在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下物项前,必须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
一是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在境外制造的本公告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且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占境外制造的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的价值比例达到0.1%及以上的;二是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三是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公告提到,对向境外军事用户的出口申请,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以下最终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设计、开发、生产、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恐怖主义目的;军事用途或者提升军事潜力。
此外,最终用途为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或者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制造上述制程半导体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或者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逐案审批。
在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中,商务部明确提到,以下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生产线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
公告还提到,出口非管制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出口经营者明知其用于或者实质性有助于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出口前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提供。
10月9日上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还就加强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应询答记者问。发言人强调,稀土相关物项具有军民两用属性,对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今年4月,中国政府对部分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稀土技术早在2001年已经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相关出口需遵守法律程序要求。
该发言人还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开展打击战略矿产走私出口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有关部门也发现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从中国非法获取稀土技术,生产稀土相关物项并提供给军事等敏感领域用户或者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用途,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潜在威胁,对国际和平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发言人指出,为防范相关风险,中国政府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同时对中国组织和个人从事相关活动作出明确规定,以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同时也保障全球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纳入管制的物项范围有限,同时将采取多种许可便利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中国政府将予以许可;对于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将豁免申请许可。此外,考虑到各利益相关方履行既有商业合同及满足合规要求等实际需要,本政策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
稀土是17种金属元素的统称,素有“工业味精”之美誉,是我国重要的战略矿产资源,也是“王牌”之一。稀土拥有优异的磁、光、电、催化等物理和化学特征,是调控提升光、热、电、磁等先进材料性能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是先进武器装备、航空航天部件、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战略性产业的关键原材料支撑。
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中国稀土储量4400万吨,占全球近49%的储量。2024年当年,中国稀土产量为27万吨,占到全球的近70%。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一稀土储量大国和第一生产大国,在稀土冶炼产能上也占据绝对领先地位。中国目前已构建“采矿-冶炼-永磁材料-终端应用”的全产业链体系。国内中国稀土集团与北方稀土形成“南重北轻”双寡头格局,控制国内85%的稀土开采指标和90%的冶炼产能,并通过参股方式整合缅甸、澳大利亚等海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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